浅谈新疆流浪儿童预防问题

浅谈新疆流浪儿童预防问题

作者:musapir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12-11

新疆流浪儿童研究(三)

浅谈流浪儿童预防问题

解决流浪儿童问的同时,我们要预防流浪儿童问题.我们曾经已经指出,流浪儿童问题上父母和政府有一定的责任,那么在预防工作上,就从父母和政府开始做好预防工作,防止儿童离家出走.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最佳环境,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他们的监护义务,给孩子创造一个宽严有秩的家庭环境当父母发现孩子力家出走的时候,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在新疆,尤其是南疆一些地区,由于百姓的法律意识不强,当知道或发现自己的孩子不在时,就不会跟公安机关报警,还有一些孩子,是跟着其他大人而走,家长也并不知道孩子是被骗走,所以没有做好监护的义务.所以说,要预防流浪儿童问题,必须先做好父母和孩子监护人的监护义务,要让父母知道自己有这个义务,是法律规定的责任.

从政府和社会的角度看,要预防流浪儿童问题,最基本的就是解决流浪儿童之所以流浪的最基本的问题.从长期来看,流浪儿童问题,在新疆,大多数是因为家庭贫困而造成,所以做好当地经济的发展,也是预防流浪儿童最根本和基础的条件.当然这是从长远来看,而我们眼前的这些流浪儿童问题,在无法实现经济的发展的前提下,要做好对孩子的教育,学校要做好对孩子的法律知识的培养,要做好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好九年义务教育.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们发现内地的新疆流浪儿童,大多都是未成年人,那么这些孩子,为什么没有上学而在外面流浪?当然,有一部分是家庭不和谐等家庭原因,那么也有一部分是没能读书,没能上学而造成,这就是说明政府没有实现他的职能,让孩子享受九年的义务教育.如果孩子在这9年都能够享受到自己的权利,在学校读书,就不用在外流浪.

从社会角度来看,社会对新疆流浪儿童的关注和重视不高,造成如今的新疆流浪儿童问题的严重化.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果社会媒体能及时关注这些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关注,那么也能引起政府的关注,因此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防止流浪儿童的出现.

流浪儿童的预防问题,小的从家庭做起,大的从政府做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同时也有自己的义务.我们必须要做好预防流浪儿童的前提下去解决当前的流浪儿童问题.


文章录入:musapir 责任编辑:musap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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