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时间:2006/02/15        栏目:法律       编辑:admin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期:1996-12-1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加强我区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维护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个人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和程序,使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走上规范化轨道,现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试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

 

关键词:社会力量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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