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引入居民企业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法引入居民企业的概念
作者:东方信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12-25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24日进行首次审议。值得注意的是,草案首次引入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对纳税人加以区分。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境内的所得纳税。居民企业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大境内成立,或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而非居民企业是指依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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